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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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殯儀館
 

前言

殯儀館設施包含遺體冷凍室、解剖室、化妝室、停柩室、禮廳等。

申請應備文件

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一份。 
若尚未取得死亡證明書,遺體須先行入館冷凍者,須由檢警單位開具證明文件;或由家屬簽立切結書使得受理遺體進館冰存,死亡證明書後補。 
申請人(三親等以內之親屬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暨私章。 
 
殯儀館各項設施申請使用須知

(一)禮廳

本所目前共有出殯禮廳8間。可分甲級禮廳(803、804)二廳及乙級禮廳(801、802)二廳及丙級禮廳(601.602.603.604),分別可容納200人及70人包括室內、半戶外迴廊、以及可彈性使用的戶外廣場(埕)等三部份;禮廳內備有冷氣及高級音響等設備。 
出殯禮廳可供出殯奠禮及出殯前夜間使用。 
禮廳收費,分為場地費、冷氣費及夜間使用電費等三部份,家屬可按實際需要決定是否開放冷氣。 
禮廳之空間,家屬可妥善配置運用。 
禮廳會場佈置,由家屬自行委託葬儀業者負責處理。使用完畢後,場地應於租用時間內,花圈、什物應自行或僱工回收,或清除至收集場集中處理。逾時依照規定另行收費;未清除時,從繳納之保證金扣除。 
福園各禮廳禁止懸掛傳統輓額(聯)。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奠禮告別式進行中除司儀及致答詞外,禁止樂隊使用擴音器。
禮廳前之金爐亭,僅供紙錢焚燒,不得做遺物、場地廢棄物等物品之焚燒處。 
禮廳申請做夜間使用時,按規定繳費,可安排誦經、法事等儀式活動,但不得使用擴音設備,以免防礙園區及附近社區之安寧。
陣頭(如孝女白琴、電子花車、南北管、官將首、儀隊、漢樂....等),不得進入所內或於奠禮中表演。
運棺車(靈車)應督導停放在禮廳側一邊之指定地點,其他車輛應停放於停車場及非紅線區之其他地點停放。
庭園、空地、走廊不得擅自設壇舉行出殯奠禮。

(二)冷凍室

本所目前設有79個冷凍櫃(含7個獨立式冷棟櫃)提供遺體保存,使用時依照申請時間先後安排,申請人不得預約,亦不得指定格位。 
冷凍區設有祭拜中庭,提供77個祭拜格位,放置靈位用,提供喪家在此追思或祭祀,但嚴禁使用擴音器或舉行其它法事。 
遺體探視時間為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可在二親等以內的家屬陪同下,登記進入冷凍室探視遺體。

(三)化妝室

化妝包括洗身、化妝、著裝等事項,由本所工作人員負責。進行時間由工作人員根據預定入殮時間自行安排。 
壽衣被枕等物品,至慢應於入殮前一日送至冷凍室。 
遺體入殮時間應為出殯前1至2小時,棺木應在入殮儀式前30分鐘至1小時送達入殮室。

(四)停柩室

停柩為冷凍之外另一種遺體安置的選擇方式;目前本所之停柩區由8至10個小停柩室組成「鄰里」式型態。家屬可在獨立的停柩室中舉行守靈、祭拜等殮殯活動,停柩期間以七日為原則,超過日數加倍收費。 
停柩室以活動隔屏分為內外兩部分,內部為停放棺木空間,外部可供佈置供桌、燭台等物品,做為家屬守靈祭拜之空間,停放期間須將室內活動隔屏關閉上瑣,由家屬自行保管鑰匙,本所不負管理之責,守靈期間可安排宗教儀式,時間限於上午8時至下午11時,但嚴禁使用擴音器或舉行其它法事,什物、花籃等應放置各自停柩室室內門口,禁止放置於走廊及中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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