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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宜蘭縣立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之一規定:家族式骨灰(骸)存放設施,受葬者與申請人或合葬者須具有五親等之關係。申請人或繼承人應提具親等關係證明文件,並切結同意辦理。前項設施使用費及管理費,以座為收費基準,於申請時繳納。如設籍外縣市之受葬者,每具加收二萬元使用費。
櫻花陵園地址:宜蘭縣礁溪鄉匏崙村雪谷大道1號(原地址:宜蘭縣礁溪鄉匏崙村匏杓崙路139之1號)
電 話:0963-2204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