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備妥身份證及印章。
2.填寫申請書。
3.繳驗亡者火化許可證或骨灰遷出證明及亡者除戶個人謄本。
4.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本所申請,並完成骨灰再處理程序取得證明文件後,憑以辦理。